第一章 总则

发布时间:2021-10-11 浏览:4221次

第一条 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、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,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——基本准则》,制定本准则。

 

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:
(一)消耗性生物资产,适用《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——生物资产》。
(二)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,适用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——建造合同》。